预防财政腐败:从源头反腐的新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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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基于权力导致腐败而非无监督的权力导致腐败的逻辑,提出从源头上抑制腐败不能仅仅着眼于权力监督或者把好用人关,而应界定公权力行为的合理边界。界定权力边界的最可靠方式是控制政府的预算,因为政府的一切活动都依靠向社会提取的税收来维持,社会可以根据其对政府行为的需求来批准政府预算,也可以通过否决预算来控制那些有悖民意、法理的政府活动。我国现行的反腐败思维及其模式基本上是围绕治人这个中心展开的,反腐成效不确定,如何将治人和治财结合起来是完善我国反腐败模式的基本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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