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潘汉年平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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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武在平.为潘汉年平反[J].山西老年,19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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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武在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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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 大批冤假错案被平反,潘汉年一案的复查工作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当时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的陈云同志对潘案的审查工作非常重视。陈云和潘汉年在十年内战时期,有过两度共事的经历,他对潘汉年有着很好的印象,认为他是白区工作的好代表。解放以后潘汉年在上海的工作情况,特别是潘汉年在担任上海财经委员会主任期间,在处理上海工商界和“三反”、“五反”工作中的谨慎和稳妥的表现,曾受到中央主管财经工作的陈云的关注。陈云同志觉得,潘汉年长期从事党的地下工作,党内了解他情况的同志并不多,特别是经过“文化大革命’后,中央领导层中与潘汉年共过事的、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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