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清中叶贵州地方社会职役与治理新探——以乾嘉刑科题本为中心
作者姓名:常建华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多样性:辽宋西夏金元明清的日常生活与地方社会”(20JJD770009);
摘    要:乡约、保甲、土官三个系统,是清中叶贵州主要的地方社会职役,命案报案主要由其承担,尤以乡约为主。乡约设置具有广泛性,但是未设乡约之地也为数不少。乡约负责报案,时人所知。刑科题本记载报案者还有多种用语,如约邻、保邻。乡约所在社区居民或称里民,或称甲民,意为官府的编户齐民。贵州苗人分为熟苗与生苗,熟苗区也纳入乡约的治理。乡约、头人位于知县与民户中间,需要处理好与二者的关系。乡约是官府维持地方社会秩序的依靠力量。

关 键 词:刑科题本  乡约  保甲  乾嘉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