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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西部土地立法与农业的资本主义化
引用本文:何黎萍.美国西部土地立法与农业的资本主义化[J].社会科学战线,1998(2).
作者姓名:何黎萍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
摘    要:美国是一个未经历过封建社会的移民国家,它的历史就是一部资本主义发展史。其资本主义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有赖于它对西部的开发。美国政府的西部土地立法政策对推动西部土地开发发挥了重要作用。它迎来了大批移民西进垦荒,造就了无数自耕农。与此同时,也形成了土地投机者、大商人以及资本家的大土地所有制对小农的剥夺和小农之间的竞争机制,导致了农业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出现了资本主义大农场,形成了农业资本家和雇佣劳动者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这一过程从独立战争时起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长达一个多世纪。这期间,充满了复杂的阶级斗争和政治斗争。每一次斗争、每一次变革都对西部土地的开发产生推动力,并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步步产生,体现出“美国式道路”的特征。美国西部土地立法与西部土地开发互为一体,可以分为有偿分配国有土地与农业资本主义产生、无偿分配国有土地与小农土地所有制、小农转变为农场主和雇佣劳动者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互相衔接、互相交织、构成了农业资本主义化的全过程。本文立足于对这三个阶段的历史考察,论述美国农业资本主义化与美国西部土地立法之间的内在联系,力求说明这一过程在奠定美国强大的农业、乃至在奠定后来美国的全面强盛地位中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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