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权利效相统一是经济法的总原则——论刘文华教授为代表的人大经济法学派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理论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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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桂林 李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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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70 2. 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莱芜,27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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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是研究经济法问题的准绳之一,反映了经济社会化条件下国家和社会对经济法的要求,是经济法尤其是我国社会主义主导的经济法的总原则.以刘文华教授为代表的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派最早在中国提出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对于我国经济法法学体系的建立作出了卓越的贡献.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具有指导和制约我国经济立法、执法、司法,防止经济权力滥用,弥补法律漏洞,规范经济责任制等功能,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化的过程中,将作为经济法的总原则继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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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责权利效相统一 经济法 社会效益 经济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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