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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能力欠缺者设立信托的若干问题
作者姓名:郑宏  曹兴龙
作者单位:1. 浙江林学院
2.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摘    要:信托是委托他人对财产进行经营管理的一种重要的经济活动方式,法律应允许行为能力欠缺者通过各种方式设立信托以使财产保值、增值,具体事务通过他们的监护人来进行,同时明确监护双方在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上的权利义务内容.

关 键 词:信托  委托人  行为能力欠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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