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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勘误二则
作者姓名:郭晓华
摘    要:1.《通典》卷十《食货十》漕运篇(王文锦等点校,中华书局,1988年版):“(后魏)孝文太和七年,薄骨律镇将刁雍上表曰:奉诏高平、安定、统万及臣所守四镇……又不废田。”(第219页)案:《魏书》卷三十八《刁雍传》(中华书局点校本,1974年版。下同)有:“七年,雍表曰:奉诏高平、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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