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荀子》“庄起楚分而为三四”和《楚辞·九歌》(下)
引用本文:孙常叙.《荀子》“庄起楚分而为三四”和《楚辞·九歌》(下)[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0(2).
作者姓名:孙常叙
摘    要:这一片商於之地是楚人扩大了的黔中的重要部分。它使楚国控制了江水和涪水,是楚国西境的生命线:在经济上“私商於以为富”得到重要的补给;在军事上基本上排除了巴、蜀从江上给楚国的威胁。同时又为庄跻南下奠定了前进基地。楚怀王十三年(公元前三一六年),秦人以灭蜀余威,击夺楚国的巴、黔中郡,掐断楚军咽喉孔道,致使庄(足乔)欲归不得,还而王滇,商於入秦,西上楚人沦于异国。秦据长江上游,压江关,惊捍关,直接威胁着楚国。为此,楚怀王一心要“吾复吾商於之地”。他见欺于张仪,大败于丹阳。《楚辞·九歌》内容情节,正是和这种形势相应的。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