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的启示——谈“能被理解的存在是语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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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俊香.光的启示——谈“能被理解的存在是语言”[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7(4):5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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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俊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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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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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能被理解的存在是语言”是伽达默尔解释学理论的一个重要创见和结论性命题。不仅诠释学的存在具有语言的特质 ,而且理解存在的整个过程也是在语言中进行的 ,而这一切均与人在世的基本语言特性相关。坚持存在与语言的同一性表明语言就是活生生存在 ,并且它是以光的形式存在的 ,从而显示了欧洲大陆语言哲学与分析哲学的根本分歧 :语言究竟是形而上的本体 ,还是形而下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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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伽达默尔解释学 存在 语言 理解 光 显示 |
文章编号: | 1001-5019(2003)-04-0050-04 |
The enlightenment from lig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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