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环境保护法角度对我国“雾霾”形成原因的深层思考及防治对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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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蔚.从环境保护法角度对我国“雾霾”形成原因的深层思考及防治对策建议[J].现代妇女,2014(6):131-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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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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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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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雾霾天气频发的主要诱因源于空气中PM2.5含量超标。我国现有和雾霾防治相关的法律制度从植根的法治土壤到制度具体实施都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立法理念滞后、政府责任缺失、PM2.5法律规制空白、总量控制有待完善、机动车尾气监管有待加强等。根治雾霾的对策亦须从上述层面入手,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立法理念的指引下,通过落实政府环境责任,按照源头治理和总量控制的治理模式,从"防"、"治"、"救济"三个层面,运用规划制度、环境标准制度、环评制度、总量控制制度、区域联防制度、预警监测制度等手段,全过程监管,才能实现对雾霾的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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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雾霾 PM. 法律规制 预防 治理 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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