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作投资”型受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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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昕,赵欣.论“合作投资”型受贿[J].现代妇女,2014(6):178-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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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昕 赵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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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山东济南37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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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贪腐受贿的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合作投资型的受贿手段逐渐出现在侦查机关的视线中,并呈现递增态势,与传统受贿的手段有着明显不同的特征,在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在取证和定性上有着一定的难度,突破此类案件关键在于对合作投资整个行为的性质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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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作投资 垫付 请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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