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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威宁草海湿地保护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引用本文:罗玉卿,;李双兵,;朱四喜.贵州省威宁草海湿地保护中的法律问题研究[J].现代妇女,2014(6):146-146.
作者姓名:罗玉卿  ;李双兵  ;朱四喜
作者单位:[1]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2]贵州民族大学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基金项目:2011年贵州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条件特助项目(TZJF-2011年-44号); 2012年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项目(NCET-12-0659); 2012年贵州省优秀科技教育人才省长资金项目(黔省专合字[2012]71号)
摘    要:湿地保护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就是完善湿地保护的立法,目前贵州省还没有出台湿地保护条例,威宁县于2000年出台了《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保护条例》,并成立了"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对湿地保护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本文将以威宁草海为例,对其立法及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

关 键 词:威宁草海  湿地保护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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