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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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国枫.创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23(2):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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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国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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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理工大学,马列教研部,黑龙江,哈尔滨,15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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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马克思主义始终认为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核心,实践中将人与社会进步的有机联系人为地"折断"与"阉割"直接导致了实践上社会发展价值向度的严重偏离.因此,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的,一切活动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人的生存、享受和发展需要的社会.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不甚平衡,社会矛盾复杂情况下建设和谐社会,无疑面临严峻的挑战,因此,必须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在全社会建立公平的机制、公平的规则、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发展的机会.同时也要建立利益协调机制,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的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还要强化公民社会,让公民可以组织起来,能够进入国家的公共政治,参与公共政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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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社会 以人为本 公平正义 |
文章编号: | 1007-9882(2005)02-0009-02 |
修稿时间: | 2005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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