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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人性
引用本文:约翰·荷斯柏斯,叶封.文学与人性[J].国外社会科学文摘,1961(6).
作者姓名:约翰·荷斯柏斯  叶封
摘    要: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是合乎人性的,小说中描写的人物不一定必须是人类历史上真实人物的表达,然而他们却有着和常人相同的特点和动机。某一人的全部特点从来也不可能都包括在小说里,但由于忠实地描写了某些特点,性格刻划依然可能合乎人性的。在任何情况下,文学作品中描写的人性,都是以文学作品以外存在的人性为根据的。是生活给了我们试金石,使我们能用以衡量文学中性格刻划的真实程度,而不是反过来。没有生活,也就没有人物可供文学写照。说一个人物刻划得合乎人性这样的提法是讲得通的;说一个人刻划得不合人性也是有意义的。人物刻划不能“不管怎样”那是真实的。假如某个特定人物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会做A、B和C这句话能成立,那么在同样条件下他不会做D、E和F这话当然一样能成立;如果小说家描写他倣了D、E和F,那么他的描写就不合乎常人的行为了。在小说或者戏剧之类的复杂作品中,性格刻划并没有压倒一切的重要性;也许情节更加重要,或者风格比这两样都重要.可是无论如何,性格刻划是评价文学作品的因素之一,而且是个重要的因素。文学作品也可以描写错误的或不尽属实的世界观,但评论家并不因此而指摘这些作品。作家唯一不敢大加改动的东西是人性。如果他的性格刻划在很大程度上违反人性,我们就会立刻抓住这一点错误来指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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