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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广州对外贸易试探
作者姓名:李庆新
摘    要:<正> 明代广州对外贸易,可分为贡舶贸易和商舶贸易两种形式.按照明人王圻在《续文献通考》一书中的说法,贡舶贸易,“为王法所许,司于市舶,贸易之公也”,亦即合法的官方贸易;它确立于洪武间,永乐、宣德间臻于鼎盛,但正德之后就趋于衰微.商舶贸易,“为王法所不许,不司于市舶,贸易之私也”,亦即私人贸易;在隆庆改元之前,这种贸易形式是非法的,受到明廷的禁止,但在此之后,开放海禁,这种贸易勃兴而居广州对外贸易的主导地位.因此,我们可以隆庆改元为界标,把明代广州对外贸易分为前后二个时期:前期:洪武至隆庆改元,为贡舶贸易时期.后期:隆庆改元后至明终,为商舶贸易时期.本文要探讨的,就是这二大时期广州对外贸易两种形式的发展、内容、影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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