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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地区开征旅游税探讨——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为例
引用本文:刘焕庆,金彩玉.少数民族地区开征旅游税探讨——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为例[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12):160-164.
作者姓名:刘焕庆  金彩玉
作者单位:;1.延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郑州大学旅游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旅游法实施后居民休闲福利变化与公共旅游资源开发管理”(14XJY029)、延边大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延边地区民俗旅游可持续发展研究”(201411)阶段性成果。
摘    要:民族地区旅游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但在旅游开发中无法通过门票收费等市场行为来满足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及传承。文章以旅游税的相关理论为基础,结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案例,针对少数民族地区旅游资源特征,分析少数民族地区开征旅游税的角度的合理性,并通过国内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开征旅游税的相关建议。

关 键 词:旅游管理  少数民族地区  旅游税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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