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分别编制零售物价指数和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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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躬仆.应分别编制零售物价指数和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J].中国统计,19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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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躬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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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城调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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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50年代,零售物价指数与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是分别编制的.1956年以后,我国物价长期保持稳定,因此,1957年开始两套指数合并编制,这是符合当时历史条件的.目前,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价格体系和管理体制都实行了重大改革,两套指数合编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分别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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