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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差差千里
引用本文:袁梅.一字之差差千里[J].经营管理者,2006(4).
作者姓名:袁梅
摘    要:<正>今年初,我与内蒙古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协议。协议中写明:“如一方违约,而双方协商未果,应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上诉”。我按时、按质、按量将货送到公司后,公司却没有依约付清20万元货款。无奈,我只好依协议约定向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责令公司付款,没想到却被告知不予受理,要我到数千里之外的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不是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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