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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少数民族补助款提高至人均20元
作者单位:泉州市民族宗教局;
摘    要:8月30日,泉州市召开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会议决定将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从人均15元提高至20元,届时民族补助款将从目前230万元增加至310万元,增加80万元。(泉州市民族宗教局)

关 键 词:权益保障  泉州市  补助  人大常委会  实施情况  少数民族  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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