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办集体开发公司在房屋开发中大有可为 |
| |
引用本文: | 陆凤林.乡办集体开发公司在房屋开发中大有可为[J].浙江学刊,1990(6). |
| |
作者姓名: | 陆凤林 |
| |
作者单位: | 萧山市裘江综合开发公司 |
| |
摘 要: | 一近十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城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建设体制和方法也发生了很大的变革。1980年,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城市工作会议纪要》中指出,对新建小城市、卫星城、现有城市的新建区(段)和旧城改造地区,都应考虑组织开发公司,实行综合开发。在这一精神指导下,1984年10月,萧山市裘江乡利用靠近市委所在地城厢镇的优势,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全省第一家乡办集体住宅综合开发公司,在市政府的统一规划下,配套进行房屋、各项市政公用和生活服务设施的建设。六年的实践证明:农民进城搞房屋综合开发,是加快城市建设步伐,迅速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难的有效途径,大有可为。城厢镇是萧山市经济文化中心,她的远景发展目标是市区人口从目前的现状人口12.9万发展到40万的中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