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emoji是一种具有组合性和预设性特征,由预设编码支撑的,用于网络交流的表情文字。商业化早期,emoji商业价值低、应用范围有限,供应商采用独立创作emoji的方式,规避emoji可能带来的著作权纠纷。规范化发展之后,emoji商业价值增加,emoji权属纠纷由供应商之间扩展到供应商与任意第三人之间。使用范围的扩张带来emoji收费问题的争议。本文在分析了emoji的可版权性问题之后,认为目前只有部分emoji图样符合我国《著作权法》对作品的要求,emoji整体和emoji编码不能成为《著作权法》保护客体。据此,平台可以通过用户协议,控制其享有著作权的emoji的收费。但目前很多平台并没有制定单独的emoji协议,用户仅能从平台知识产权声明中推定该平台在收付费问题上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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