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有为政府——现阶段我国地方政府职能的基本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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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兴於.论有为政府——现阶段我国地方政府职能的基本模式[J].决策与信息,2009(1):7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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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兴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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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湖北省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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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的现阶段,我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模式应该是有为政府。这一模式在少数发达地区已经出现,并将成为大多数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扣创新的基本目标。构建有为政府的途径主要包括政府职能理念、政府职能定位、职能配置方式、职能实现方法和实现机制等方面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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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政府 职能 有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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