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控区的排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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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曙光.集控区的排废权[J].引进与咨询,20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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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曙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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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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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满足环境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明晰排废者占有、处置和收益使用环境容量资源的权能,即合法的废物排放权(排废权)。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进和卖出,以此实现环境容量资源的优化配置。在废物集中排放控制区域内,排废权交易条件具备、简易可行。盘活集控区的排废权,有利于提高环境资源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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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排废权交易 用益物权 环境资源 配置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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