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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控区的排废权
引用本文:陈曙光.集控区的排废权[J].引进与咨询,2007(6).
作者姓名:陈曙光
作者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摘    要:在满足环境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明晰排废者占有、处置和收益使用环境容量资源的权能,即合法的废物排放权(排废权)。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进和卖出,以此实现环境容量资源的优化配置。在废物集中排放控制区域内,排废权交易条件具备、简易可行。盘活集控区的排废权,有利于提高环境资源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关 键 词:排废权交易  用益物权  环境资源  配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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