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规范社区代表大会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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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薛贞光.三明市规范社区代表大会制度[J].社区,2002(13):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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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贞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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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福建省三明市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议事制度,市民政局日前向全市各社区发出通知,在组织形式、议事内容、议事程序、议事原则、保证制度、制约措施等六个方面规范社区成员代表人会议事制度。《通知》明确提出了衬区成员代表的组织形式。主要包括社区单位代表和居民代表,每个社区单位产生1-2名;社区居民代表,每20户至30户产生1名,小足1000户的社区、居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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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三明市 福建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议事制度 社区建设 基层民主自治 社区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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