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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性是法的本质属性
引用本文:李道重.阶级性是法的本质属性[J].青海社会科学,1988(6).
作者姓名:李道重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法学院
摘    要:<正> 法的本质属性问题,是法学理论中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我国法学界近年来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各抒己见,百家争鸣,对活跃法学理论领域的气氛,促进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阶级性是法的主要的本质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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