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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毛泽东的法制思想
引用本文:孔艳霞. 试论毛泽东的法制思想[J].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 2004, 25(5): 51-54
作者姓名:孔艳霞
作者单位:西藏民族学院政法系 陕西咸阳712082
摘    要: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非常重视运用法律武器,促进根据地发展,在实践中形成了以土地法、劳动法、婚姻法、刑法、诉讼法为主要内容的新民主主义法制系统。新中国建立后,毛泽东更重视社会主义的法律建设,在领导新中国法律创造工作和司法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提出了许多法制建设的指导原则。但是,由于许多原因所致,毛泽东的法制思想还具有局限性。我们应该科学分析、正确认识毛泽东的法制思想。

关 键 词:毛泽东  法制思想  局限性
文章编号:1003-8388(2004)05-0051-04
修稿时间:2004-01-05

On Mao Zedong''''s Thought of the Legal System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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