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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根除刑讯逼供
作者姓名:戴慧贤
作者单位:首都博物馆,北京100045
摘    要: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利用职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实践中,以使用策略为名实施刑讯逼供手段的不当行为屡禁不止。笔者将其成因归为三类:

关 键 词:刑讯逼供  《刑事诉讼法》  司法工作人员  变相肉刑  不当行为  犯罪嫌疑人  诉讼过程  第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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