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论行政诉讼中调解的有限使用 |
| |
引用本文: | 于蕾.我论行政诉讼中调解的有限使用[J].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1(6):84-84. |
| |
作者姓名: | 于蕾 |
| |
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山东威海264209 |
| |
摘 要: |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治环境下,建立完备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当前司法面临的必然选择。顺应时代潮流,作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和行政法治创新的重要方面,作为合意式解决行政争议、化解官民矛盾的新机制,我国行政诉讼中应当建立有限调解制度。文章分析了行政诉讼调解案件使用的原则、调解的条件,并对行政诉讼调解有限适用的制度构建提出了具体的方案设计。
|
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 调解 有限使用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