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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裸官”不予提拔
引用本文:李,凤.谈“裸官”不予提拔[J].领导之友,2014(5):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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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正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为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新《条例》的出台让那些欲走入"裸官"队伍的官员重新考量,让那些想后顾无忧的"裸官"必然开始对自己的前途

关 键 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条例  配偶子  移居  官员  群众监督  理想信念  行政伦理教育  考察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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