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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
摘    要:<正> 国际组织出现后,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向现代国际法提出一个新问题,即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问题。从国际法的角度看,国际组织是指国家之间为了处理彼此交往中的事务,根据特定目的,在国际协议的基础上建立的常设性组织。国际法范围内的国际组织是政府间的国际组织,这一点目前国际社会已普遍接受。但是,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与国际法最基本的主体——主权国家之间有什么关系;国际组织与国家在国际法律关系中是否处于平等地位,这个平等性如何理解;目前最重要的国际组织联合国能否成为世界政府等等,则见仁见智。本文拟就这些问题作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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