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以惠及最大多数人为根本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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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要兴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以惠及最大多数人为根本目的[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0(2):4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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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要兴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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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石油大学,华东,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山东,东营,257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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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惠及十几亿人口"就是要惠及中国的最大多数人,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目的。确定这一根本目的,既是由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决定的,又是由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历史发展的要求决定的,同时也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如果再过多少年还有相当的一部分人不能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得到更多的利益和实惠,我们就会失去进一步发展的前进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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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全面小康 最大多数人 根本目的 |
文章编号: | 1000-5951(2004)02-0043-(03) |
修稿时间: | 2003年10月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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