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德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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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海明.论道德目的[J].天津社会科学,2004(1):3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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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海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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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哲学系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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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北京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计划”经费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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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道德目的仅仅是为了保障社会存在发展 ,而并不是为了增进个人利益。惟其如此 ,也就只有善待社会和他人的行为才关乎道德目的 ,因而才具有道德价值 ;而善待自我的行为 ,仅就其自身来说 ,与道德目的无关 ,因而是全然没有道德价值的。善待自我的行为之所以具有道德价值 ,只是因为这些行为具有利害社会和他人的效用。因此 ,利他行为的道德价值 ,总是高于和大于利己行为的道德价值 :当二者发生冲突时 ,自我牺牲是道德的 ,而牺牲社会和他人则是不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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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每个人利益 个人利益 道德起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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