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流浪动物致害的侵权责任承担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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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国平 岳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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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长春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吉林长春,130000 2. 渤海大学经法学院,辽宁锦州,12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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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责任的实质在于将受害人法益受损所生的不利益分配给行为人承受,其关涉的是受害人损害的填补,从另一角度而言,则是在法律上对行为人利益的剥夺或负担的强加。因此,责任主体的确定是关涉受害人救济和行为人行为自由之价值衡量最为敏感的部分。流浪动物致害的侵权责任主体的确定关系到受害人合法权益的救济,哪些主体应当承担流浪动物致害的侵权责任将直接决定受害人损害的填补。因此,有必要从法理上分析流浪动物致害的侵权责任承担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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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流浪动物 致害 责任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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