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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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仇晓敏.试论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J].决策与信息,2009(9):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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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仇晓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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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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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权人的代位权制度的确立,使得中国法律对债权的保障机制更加完备,但由于立法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极为不利。笔者认为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的宗旨应该由保全转变为清偿,并且其效力应是债权人有直接且优先受偿的权利,以便促进该制度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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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 效力 优先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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