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勒《功利主义》中的幸福论及其思考 |
| |
引用本文: | 唐勇.穆勒《功利主义》中的幸福论及其思考[J].经营管理者,2014(34). |
| |
作者姓名: | 唐勇 |
| |
作者单位: | 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 |
摘 要: | 穆勒从功利(Utility)的定义开始,明确了边沁提出的"最大幸福原理"(Maximum Happiness),重新探讨功利主义和它的约束力,以及与正义之间的关系。功利主义中所追求的唯一目标就是幸福(Happiness),而且不是单纯的个人的利己主义。穆勒在《功利主义》中,围绕着"功利"构筑了一个关于幸福的逻辑整体,从三个层面展开:其一,功利主义的价值准则是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其二,幸福是可得的;其三,幸福是作为一个整体而被欲求的,其他一切或是幸福的组成部分,或是达到幸福的手段。
|
关 键 词: | 穆勒 功利主义 幸福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