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主质疑面谈记录的内容,社工如何处理 |
| |
作者姓名: | 陈碧霞 |
| |
作者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 |
摘 要: | 社工D问:最近我的一个案主在向法庭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她来找我要我们之前的面谈记录,希望这些记录可以帮助她争取到法官的认可,进而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但她看到面谈记录后,质问我为何没有记录社工引导她如何通过各种渠道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内容,因为如果没有这些内容,面谈记录可能帮不了她.面对这一情况,一方面,我不知道该不该给案主看面谈记录;另一方面,我不知该如何澄清我的面谈记录中为什么没有涉及她要求的内容.我当时用录音笔做过记录,不知这是否可以作为澄清的依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