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胡塞尔对逻辑本质的现象学诠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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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雷德鹏.论胡塞尔对逻辑本质的现象学诠释[J].学术论坛,2005(2):2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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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雷德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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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大学社会科学与管理学院,广西,南宁,53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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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胡塞尔在他的早期现象学中,通过分析、批判心理主义逻辑观、19世纪末以来的最新的经验主义逻辑观以及纯粹逻辑语法学的逻辑观念,对逻辑的本质作出了现象学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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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纯粹逻辑学 心理主义 经验主义 观念科学 |
文章编号: | 1004-4434(2005)02-0025-05 |
修稿时间: | 2004年11月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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