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人民至上”公平正义观的三重意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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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畅,李亚员.习近平“人民至上”公平正义观的三重意蕴[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5):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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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畅 李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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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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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2BKS126);;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JJKH20220912S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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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至上”是习近平新时代公平正义观的核心意旨,其意蕴主要体现在:一是筑牢“以人民为始”的价值立场,坚持将人民作为公平正义观的逻辑起点,以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关键切入点,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现实落脚点;二是深化“以人民为源”的实践思维,要求将人民作为实现公平正义的决定力量,在“尽力而为”中最大限度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在“量力而行”中确保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三是秉持“以人民为镜”的评判标准,强调由人民评判公平正义的主体尺度,既要客观满足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也要注重提升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重要内容的公平正义主观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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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习近平 公平正义 人民至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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