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罚金刑裁量畸轻现象及其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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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天粲,谈乔雪.我国罚金刑裁量畸轻现象及其反思[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3):115-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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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天粲 谈乔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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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 法学院,湖南 湘潭 41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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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CX20210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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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罚金刑是我国重要的刑事制裁措施之一,但目前刑事判决中罚金刑裁量存在畸轻现象。这一现象违反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影响了刑罚目的实现,损害了司法公信力。罚金刑畸轻现象的产生具有多种原因,包括刑幅上限低、裁量范围大、标准不明确、类案供给有限和执行困难等。为解决此问题,应当通过调整罚金刑上限、谨慎对待无限额罚金制扩张、参考倍比罚金制方法、发布类案指导、评估被告人支付能力、提升执结率等方式,实现科学化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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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罚金刑 量刑 支付能力 倍比罚金制 执结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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