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的国家理性——评梁美芬《香港基本法:从理论到实践》 |
| |
引用本文: | 田飞龙.“一国两制”的国家理性——评梁美芬《香港基本法:从理论到实践》[J].天府新论,2017(6):151-160. |
| |
作者姓名: | 田飞龙 |
| |
作者单位: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 |
| |
摘 要: | 香港是中西文明冲突的独特产物,香港基本法是“一国两制”与中国国际化的独特宪制安排。“一国两制”内含丰富的国家理性,其宪制目标不限于香港本身的繁荣稳定和高度自治,亦包含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的高位诉求。香港回归20年来,“一国两制”的内在冲突,显示的正是两种制度的文化冲突与价值博弈,但在国家发展与法治进步条件下也展现出国家整合的明确取向与路径。依法治港日益成为“一国两制”实践的最大共识。梁美芬博士的《香港基本法》一书即诞生于这一错综复杂的历史时段,以具有内地经历的香港法律人视角展现作为混合法的香港基本法之历史、现状和演变趋势,呈现香港基本法实施的主要宪制争议和制度细节,努力解释和沟通普通法与大陆法传统之间的法理差异和冲突。“一国两制”首先是国家制度实验,在香港面临某种结构性转型的发展难题,需要国家责任更加明确的确认与承担以及香港社会的共识凝聚与合力。
|
关 键 词: | “一国两制” 基本法 依法治港 国家理性 高度自治 |
|
| 点击此处可从《天府新论》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天府新论》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