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我国著作权授权机制的建立及实际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同时,在数字化浪潮的冲击下,技术管理措施的应用使私人授权模式得以发展。自媒体时代下,著作权人出现海量化,非职业化的特点,现有著作权集体管理机制已不能满足著作权人利益保护和广大使用者使用作品的需求的要求。但完善的著作集体管理制度的建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应分阶段、有重点的逐步完成,应该在完善使用费标准及利益分配制度,建立著作人、使用者、集体管理组织之间的互信的基础上,逐步消除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行政色彩,形成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建立适度竞争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同时,利用数字化技术,构建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数字化平台,,回应数字时代著作权主体多元化趋势,建立集体管理延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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