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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法律解释中的权力
引用本文:薛佐文.法官在法律解释中的权力[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9,30(7).
作者姓名:薛佐文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摘    要:法律必须解释方能适用,已成为法律界的共识.法官为了让自己的判决使当事人所接受,必须在判决中予以充分的解释和论述,以证明其判决的理由是正当的,因此,法官在处理案件时进行法律解释是其当然的职权和必为的职责.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法律解释体制与实践经常发生冲突,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制度的设计与司法本身的属性相背.笔者认为:法律的公正在于实现,而法律的实现离不开良好的法律解释技术,司法是法律实现的关键,而司法权的行使离不开法官,因此,法官的法律解释权限应当通过制度予以保障和规制.

关 键 词:法律解释  裁决理由  司法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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