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范围——以“全国首例环境公益行政诉讼”为例
引用本文:王元,张旭毅.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范围——以“全国首例环境公益行政诉讼”为例[J].决策与信息,2009(11):1-2.
作者姓名:王元  张旭毅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摘    要:在我国,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相关法律的不健全使环境保护的形势更加严峻。环境公益诉讼是国外普遍应用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在国外已经趋于完善。目前,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范围在我国学界有很大争议,但主要围绕检察机关、公民、环保非政府组织三类是否可以作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为题展开。本文结合全国首例环境公益行政诉讼,分析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范围。

关 键 词:环境公益诉讼  原告  非政府环境保护组织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