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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齐书·宋世轨传》"台欺寺久"浅释
引用本文:金霞,李传军.《北齐书·宋世轨传》"台欺寺久"浅释[J].晋阳学刊,2004(6):69-72.
作者姓名:金霞  李传军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北京,100875
摘    要:<北齐书·宋世轨传>所记高洋对大理少卿宋世轨所说的"台欺寺久",反映出北齐乃至整个北朝时期纠察和司法即御史台和大理寺这两个平行机构之间权力制约与平衡的关系.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大理寺或廷尉为审理刑狱的机关,而御史台为纠察百官的监督机关.两机构之间既存在着权力的分工和制约关系,其地位又有所差别.保持御史台和大理寺之间微弱平衡的均势关系,既有利于保证中国古代的司法公正,减少冤狱的产生,也是皇帝对司法机关乃至政府机构进行有效控驭的政治手段.

关 键 词:大理寺  御史台权力制约  魏晋南北朝
文章编号:1000-2987(2004)06-0069-04
修稿时间:2004年4月20日

A Brief Explanation of < The Book of the North Qi Dynasty:Biography of Song Shigui >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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