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附带民事调处相关法律问题探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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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资远.行政附带民事调处相关法律问题探究[J].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54(6):744-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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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资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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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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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主体调处一定范围的民事纠纷,在世界各国已成通例。在我国,行政附带民事调处的法律依据,已包括在现行许多法律,法规之中。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复议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应以行政复议案件的成立为前提;两个不同性质的请求之间具有内在关联性;有关联的民事请求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提起。对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及其复议进行司法审查不仅有客观现实性,也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主要途径是由人民法院行政庭作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处理;此外,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受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及其复议决定的申请,在执行前对相关行为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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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中国 行政诉讼法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 调解 行政复议 司法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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