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封建法制的专制主义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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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光中,薛梅卿,沈国峰.试论我国封建法制的专制主义特征[J].社会科学战线,19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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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光中 薛梅卿 沈国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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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实行的是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封建专制主义是封建地主阶级所采取的国家组织形式和统治方法,主要指: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实行个人独裁统洽;没有民主制度,不仅不让被统治阶级享受民主,连统治阶级内部也无民主之可言;实行威吓主义,用残暴野蛮的方法进行恐怖统治,没有人身权利保障。专制主义浸渗在封建社会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也鲜明地反映在封建法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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