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提供者的利益分享机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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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野,郭晓庆.基因提供者的利益分享机制研究[J].社科纵横,2013(9):7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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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野 郭晓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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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大学文法学院,天津30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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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为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课题“基因技术背景下的人格权保护立法研究”(YF12-Y03)的一部分;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人体基因检测的法律规则研究”,项目号13CFX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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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类已经进入基因技术时代,基因所蕴含的财产价值日渐显现。基因技术的研究及产业化在给研究者、企业等带来了巨大经济利益的同时,却忽视了对基因信息提供者的财产权益保护。人类基因提供者对于基因研究带来的收益理应享有利益分享权,其在法理上是基于基因信息财产权,这是一项不同于传统物权、人身权抑或知识产权的新型独立权利。在中国现实的法律环境下,当事人通过意思自治的方式分享基因收益是比较切实可行的路径,未来立法完善应明确基因利益分享的法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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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因 利益分享 基因信息财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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