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自然身份犯"概念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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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江波,马洪涛. 刑法中的"自然身份犯"概念质疑[J].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 5(2): 2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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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江波 马洪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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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湖北,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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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期以来,我国刑法理论的学说在论及刑法中的特殊主体时,一般认为以特殊主体为犯罪成立条件或刑罚加减事由的身份犯可以其形成方式的不同而划分为自然身份犯和法定身份犯,其中自然身份犯中的自然身份主体的形成来源于诸如男女性别、亲属等自然事实。本文通过严密的论证,阐明了刑法中自然身份及自然身份犯的概念在理论上是不妥当的,应从理论中予以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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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身份 自然身份 法定身份 自然身份犯 法定身份犯 |
文章编号: | 1009-3699(2003)02-0021-04 |
修稿时间: | 2003-01-20 |
An Interrogation into the Concept of "Criminal of Natural Identity" in Criminal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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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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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identity natural identity statutory identity criminal of natural identity criminal of statutory ident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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