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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
引用本文:郑永强,贾怀廷.试论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5).
作者姓名:郑永强  贾怀廷
作者单位: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郑永强),河南大学出版社编辑(贾怀廷)
摘    要: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是行政诉讼法学理论和行政诉讼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从理论上划清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界限对于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只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问题作了原则性规定,究竟哪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才能作为合格原告提起行政诉讼,需要结合立法精神从理论上加以探讨。该文对法条中的两个关键性问题进行了认真地探讨,以期对原告资格的界定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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