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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法律制度的构建——从形式平等到实质平等
引用本文:颜勇,季长龙.农业法律制度的构建——从形式平等到实质平等[J].理论界,2006(9):142-143.
作者姓名:颜勇  季长龙
作者单位:四川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四川,雅安,625000;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摘    要:平等是法律价值中的重要价值之一,在我国农业法律制度中尤为重要。当前我国农业法律的制定对于平等价值缺乏应有的关注,这往往使我们农业法律制度成为了管制、歧视、限制农民、农村、农业的工具。建设法治农村必然要求对农村产业与非农产业经济上的不平等进行适当的干预,在形式平等的基础上走向实质上的平等。平等的价值应当全面贯穿于农业法律制度之中。

关 键 词:农业法律制度  形式平等  实质平等
文章编号:1003-6547(2006)09-01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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